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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政策】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

2015/10/11 12:20:09     本站原创 【字体:

2015年10月9日,湖南省政府官网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过推进体育产业发展,带动大众消费,利国利民

《意见》指出,到2025年,基本建立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门类齐全、具有湖南特色的体育产业体系,体育产业总规模超过2000亿元。全省建成3个以上较大规模的体育产业园,实现2家以上体育企业上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占全省总人口的40%,人均体育消费每年不低于365元。

《意见》主要政策措施明确指出,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培训机构和体育企业建立规模化、专业化、市场化的体育产业教学、科研和培训基地。加强体育产业人才培养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对海外高层次体育产业人才,按照鼓励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湘创业和工作的办法落实政策;加强体育产业理论研究,建立体育产业智库,鼓励全省各地政府通过与院校、社会研究机构的合作加强对体育产业的研究与规划指导。

健全体育产业领域科研平台体系,加强企业研发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牵头承担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科研项目。利用电视、报纸、杂志、广播、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向广大群众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效果,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培育体育消费观念,养成体育消费习惯。

《意见》指出,要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少数民族特色体育产业,大力推广武术、舞龙舞狮等传统项目,扶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发展,鼓励开发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休闲运动项目。

《意见》要求支持大湘西、环洞庭湖、革命老区、风景名胜区等地重点打造一批精品体育文化旅游路线和体育文化创意项目。加快体育产业与健康服务业的融合,大力发展运动医学和康复医学,鼓励社会资本开办康体、体质测定和运动康复等各类机构,培育体育康复产业。

《意见》指出,要以体育设施为载体,打造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推动体育与住宅、休闲、商业综合开发。鼓励金融、保险、地产、建筑、交通、制造、信息、食品药品等企业开发体育领域产品和服务。

 

 

附件1: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41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深化体育事业改革,把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根本目标,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主导、引领作用;大力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提高体育公共服务能力;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体育产业发展,丰富体育产品、服务供给,促进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成为经济转型升级与社会和谐进步的重要力量。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立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门类齐全、具有湖南特色的体育产业体系,体育用品和服务更加丰富,市场机制不断完善,消费需求更加旺盛,对其他产业带动作用明显提升,体育产业总规模超过2000亿元,成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全省建成3个以上较大规模的体育产业园,实现2家以上体育企业上市。培育打造若干个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国际国内品牌体育赛事。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平方米,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覆盖率达到100%,逐步提高公共体育场地可使用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占全省总人口的40%,人均体育消费每年不低于365元。

  二、主要任务

  (一)发展体育用品制造业。改变我省体育用品制造业落后现状,发挥湖南"东部沿海地区和中西部地区过渡带"和"长江开放经济带和沿海开放经济带结合部"的区位优势,积极引进国际国内知名体育用品制造公司落户湖南或设立分支机构,培育一批以生产户外体育用品、体育服装、体育健身器械为主的体育用品制造企业,打造3个以上立足中南、辐射全国的体育产业园区。利用电视、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发展电视销售和电子商务,带动体育用品制造业发展。不断丰富体育用品的文化创意和设计,增加体育用品附加值,提升市场竞争力。

  (二)推进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大力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乡镇农民体育工程、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城乡文体广场工程、城市社区体育户外广场工程。到2025年,基本实现各市州建成一场多馆的体育中心,各县市区至少建成1个体育馆和1个中小型全民健身中心,各乡镇建成1个室内健身室和1个室外健身场所,各行政村建成1个篮球场或1条健身路径,各城市社区均建成1个以上设施较为完善的体育健身场所。鼓励将闲置的空坪、空地或厂房、仓库等室内室外场所改造成临时健身场所,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支持新型体育场馆设施建设,鼓励发展气膜等轻便、可拆装式体育场馆设施。创新体育场馆运营机制,拓展服务领域,实现最佳运营效益。加快推进省体育场、贺龙体育馆、省体育医疗专科医院、衡阳大浦通用机场等项目建设,挖掘和发挥体育部门自身潜力和优势,发展体育产业。

  (三)发展竞赛表演业。竞赛表演业是体育产业的高级层次。要通过主办或承办国际足球、篮球、马拉松、环中国自行车等高水平赛事,培育打造若干个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国际国内品牌体育赛事,积极开发冠名权、特许商品经营权、运动员肖像权、广告经营权、赛事转播权以及衍生产品,延伸体育赛事产业链。积极推进足球、篮球、排球三大球职业化进程。

  (四)发展健身运动休闲业。通过发展健身休闲项目,丰富体育赛事活动,营造健身氛围,丰富市场供给。利用我省独特的地理优势和丰富的人文资源,加大"江、湖、山、道"全民健身品牌活动和"一县一品"特色体育项目县市区创建工作力度。办好全民健身节、山地户外健身大会、徒步穿越大湘西、全民健身挑战日、群众性龙舟赛等大型体育活动,引导全省各地因地制宜发展极限运动、攀岩、体育舞蹈、徒步、航空体育、滑雪、龙舟、漂流、垂钓、登山、自行车、汽车自驾游、拓展、健身、健美等健身休闲运动项目,重点结合沿湘江风光带建设,打造沿湘江健身城市群和长株潭沿湘江风光带健身圈。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少数民族特色体育产业,大力推广武术、舞龙舞狮等传统项目,扶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发展,鼓励开发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休闲运动项目。

  (五)发展体育培训业和中介服务业。鼓励体育社会组织、高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青少年体育户外营地开展体育培训。大力发展体育职业教育,积极开展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创办布局合理并符合资质的体育行业特有职业培训基地,大力培养社会体育指导员和体育经纪人等专业型职业技术人才。大力发展运动员经纪、赛事组织、体育信息咨询等中介服务业,培育一批运作规范、信誉好、竞争力强的体育中介服务机构。

  (六)扩大体育彩票销售规模。大力宣传体育彩票公益形象,丰富销售渠道,创新销售模式和方式,加强体育彩票管理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大力推行事业体制企业化管理,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扩大我省体育彩票销售规模,到2025年我省体育彩票年销量达到100亿元以上。

  (七)促进相关产业融合协调发展。结合文化强省、旅游强省建设,大力推进体育与文化、旅游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丰富体育产业内容,完善产业链,推动体育与文化创意设计服务、广告、传媒等融合,促进体育传媒、体育广告、体育会展等相关业态的发展。支持大湘西、环洞庭湖、革命老区、风景名胜区等地重点打造一批精品体育文化旅游路线和体育文化创意项目。加快体育产业与健康服务业的融合,大力发展运动医学和康复医学,鼓励社会资本开办康体、体质测定和运动康复等各类机构,培育体育康复产业。规划建设一批体育产业、健康产业、健康养老、健康旅游集聚区,重点统筹长株潭城市群相关产业园融合发展,成为我省经济转型升级的新亮点。以体育设施为载体,打造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推动体育与住宅、休闲、商业综合开发。鼓励金融、保险、地产、建筑、交通、制造、信息、食品药品等企业开发体育领域产品和服务。结合我省新能源汽车、直升机制造的产业优势,发展新能源汽车、跳伞等新型运动休闲项目。

  三、主要政策措施

  (一)完善健身消费政策,引导体育消费。各级政府要将全民健身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并与国民经济增长相适应。要安排一定的财政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面向广大中小学生免费提供健身服务,支持群众健身消费,支持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者低收费开放,引导经营主体提供公益性群众体育健身服务,建立中小学生健身消费券制度。积极支持市民健身消费,由政府相关部门制定并公示体育健身消费目录。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学校、个人购买运动伤害类保险。

  大力实施《湖南省全民健身条例》,结合湖南新型城镇化发展统筹规划体育场馆设施建设,提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扩大体育消费群体。切实保障中小学体育课课时,广泛开展阳光体育活动,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小时,提升青少年体质,培养青少年体育消费意识。完善体育服务业体系,实现公共体育服务与有偿体育服务有机结合,推动体育消费结构进一步升级,着力提升群众在竞赛表演、健身运动休闲、体育用品、体育培训等方面的消费能力。

  加快推动大型体育场馆面向社会公众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扩大财政对体育场馆设施免费、低收费对外开放的补贴范围。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开放。

  (二)完善税费价格政策。落实国家支持体育产业发展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体育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从事体育赛事组织、规划、实施以及从事体育项目经营的体育企业,按3%征收营业税。由省体育局授予"湖南省高尔夫球运动员训练(竞赛)基地"的球场(高尔夫练习场除外),高尔夫球营业税适用10%税率,其他列入娱乐业征税项目的体育项目营业税适用5%税率。在全面完成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依照国家有关扶持体育产业发展的最新税收优惠政策,对上述体育企业征收增值税。体育学校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居民使用价格执行,体育场馆等健身场所及其他体育服务业按一般工业使用价格执行。企事业单位、团体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向符合国家规定的公益性体育事业的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个人通过省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对体育公益事业的捐赠,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对公益性青少年体育活动场所(包括新建)的捐赠,可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准予全额扣除。

  (三)完善规划布局与土地政策。将体育场馆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用地需求。规划国土部门在编制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时,要充分考虑体育设施建设需求,保证相关用地落实。建立居民小区配套建设公共体育健身场地设施的统一协调机制,体育部门与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居民小区规划、设计、竣工验收工作。把建设公共体育健身场地和设施作为刚性要求纳入新建、改建、扩建居民小区设计与建设范围,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执行,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凡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无群众健身设施的,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要通过改造等多种方式予以完善。郊野公园、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及城市空置场所等应建设群众体育设施,进一步扩大城市绿地活动空间。落实基层社区文化体育设施共建共享。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中支持企业、单位利用原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和建设用地兴办体育设施,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非营利性体育设施项目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经营性体育设施项目,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对公共体育设施以及体育产业园区等体育产业项目建设用地给予优先支持。对因城乡建设需拆除或改变其功能、用途的体育场(馆)等设施,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湖南省全民健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实施。

  (四)完善无形资产开发保护和创新驱动政策。通过冠名、合作、赞助、广告、特许经营等形式,加强对体育组织、体育场馆、体育赛事和活动名称、标志等无形资产的开发,提升无形资产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加强体育品牌建设,工商、质监、体育等部门要联合推动体育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开发科技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体育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提升市场竞争力。允许体育场馆开发体育场馆冠名等无形资产。促进体育衍生品创意和设计开发,推进相关产业发展。健全体育产业领域科研平台体系,加强企业研发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牵头承担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科研项目。

  利用电视、报纸、杂志、广播、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向广大群众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效果,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培育体育消费观念,养成体育消费习惯。组织媒体宣传报道我省全民健身、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体育产业发展成果,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体育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五)优化市场环境。建立省级体育产业资源及体育产权交易平台,各市州组建体育产业信息网络公共服务平台,创新市场运行机制,推进体育场地与票务、体育装备、体育信息、赛事举办权、赛事转播权、运动员转会权、无形资产开发等具备交易条件的体育要素资源公平、公正、公开流转和便捷、高效交易。体育、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要按照市场原则建立体育赛事转播权收益分配机制,促进多方参与共同发展。放宽赛事转播权限制,除奥运会、亚运会、世界杯足球赛外的其他国内外体育赛事,省内各电视台均可直接购买或者转让。加强安保服务管理,完善体育赛事和活动安保服务标准,积极推进安保服务社会化,进一步促进公平竞争,降低赛事和活动成本。

  (六)加大投资力度。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体育产业领域,建设体育设施,开发体育产品,提供体育服务。鼓励银行机构完善并拓宽新型信贷产品,支持银行机构与融资性担保机构、保险公司及相关组织的合作,通过银团贷款、并购贷款和信用贷款等支持体育类重大融资项目。推动银行机构尽快形成适合体育企业特点的新型行业信贷体系及贷款审批机制。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创新适应体育产业发展的产品和服务,支持中小微体育企业的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上市。支持体育企业独立发行或集合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和中小企业私募债等债务工具。鼓励保险机构创新保险产品和服务方式,围绕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户外运动等需求推出多样化保险产品。

  发挥政府在发展体育产业方面的引导作用。有条件的市州可设立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要加大对体育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支持与体育产业相关的项目。

  (七)完善人才培养和就业政策。鼓励省内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设立体育类和推动体育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专业,重点培养体育经营管理、创意设计、社会服务、科研创新等专业人才。采取有力措施推进体育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制度,鼓励高职院校培养与体育产业相关的各种操作型、技能型、实用型人才,使学生同时获得学历证书和体育行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不断拓宽学生就业渠道。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培训机构和体育企业建立规模化、专业化、市场化的体育产业教学、科研和培训基地。加强体育产业人才培养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对海外高层次体育产业人才,按照鼓励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湘创业和工作的办法落实政策;加强体育产业理论研究,建立体育产业智库,鼓励全省各地政府通过与院校、社会研究机构的合作加强对体育产业的研究与规划指导。加快引进和培育高端复合型体育产业人才,研究体育产业创新创业人才的扶持政策。鼓励退役运动员从事体育产业工作,对退役运动员创业从事体育产业工作的,要给予创业补助金和政策帮助。鼓励街道、社区聘用体育专业人才从事群众体育健身指导工作。

  (八)壮大体育社会组织规模和实力。培育发展多形式、多层次的体育社会组织,全面推行体育社会组织分类评定工作,健全社会监督体系,规范体育社会组织的发展。鼓励政府向3A级以上(含3A级)的体育社会组织直接购买服务。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发挥好在促进体育产业发展中的作用,加快体育产业行业协会建设,引导体育服务、体育场馆、体育用品等行业的发展。支持成立各级各类体育基金会,引导社会资本进入体育产业领域,通过市场机制发展体育产业。

  四、组织领导

  (一)健全工作机制。由省发改委负责,教育、经信、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商务、税务、工商、体育、统计等部门共同参与,建立体育产业工作协调机制。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同推进体育产业发展。由省发改委牵头制定《湖南体育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5年)》。各地政府要将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和组织实施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建立体育产业指导工作沟通协调机制,推进体育产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落实体育产业发展相关任务要求,将体育产业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核范畴。

  (二)加强行业管理。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革体制机制,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领域都要向社会开放。完善体育产业相关法规规章,清理和废除不符合改革要求的法规和制度。完善体育产业统计制度,健全统计指标体系,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和统计部门要将体育产业统计工作常态化,跟踪掌握体育产业发展的总体规模、行业结构和经济效益等基础数据,建立评价与检测机制,并做好体育产业研究报告及信息发布工作。加大体育执法力度,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场所进行严格行政审批和执法检查,从事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服务指导的职业类社会体育指导员必须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三)加强督查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国发〔2014〕46号文件和本实施意见,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文件。省发改委和省体育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落实意见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分析,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

 

 

附件2:《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发展体育事业和产业是提高中华民族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的必然要求,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体育需求、保障和改善民生,有利于扩大内需、增加就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有利于弘扬民族精神、增强国家凝聚力和文化竞争力。近年来,我国体育产业快速发展,但总体规模依然不大、活力不强,还存在一些体制机制问题。为进一步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作为根本目标,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开拓创新、激发活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快形成有效竞争的市场格局,积极扩大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推动体育产业成为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促进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全面发展,加快体育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创新。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微观事务管理。加强规划、政策、标准引导,创新服务方式,强化市场监管,营造竞争有序、平等参与的市场环境。

  发挥市场作用。遵循产业发展规律,完善市场机制,积极培育多元市场主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充分调动全社会积极性与创造力,提供适应群众需求、丰富多样的产品和服务。

  倡导健康生活。树立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推进健康关口前移,延长健康寿命,提高生活品质,激发群众参与体育活动热情,推动形成投资健康的消费理念和充满活力的体育消费市场。

  创造发展条件。营造重视体育、支持体育、参与体育的社会氛围,将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把体育产业作为绿色产业、朝阳产业培育扶持,破除行业壁垒、扫清政策障碍,形成有利于体育产业快速发展的政策体系。

  注重统筹协调。立足全局,统筹兼顾,充分发挥体育产业和体育事业良性互动作用,推进体育产业各门类和业态全面发展,促进体育产业与其他产业相互融合,实现体育产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立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门类齐全的体育产业体系,体育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市场机制不断完善,消费需求愈加旺盛,对其他产业带动作用明显提升,体育产业总规模超过5万亿元,成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

  ——产业体系更加完善。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中介培训、体育用品制造与销售等体育产业各门类协同发展,产业组织形态和集聚模式更加丰富。产业结构更加合理,体育服务业在体育产业中的比重显著提升。体育产品和服务层次更加多样,供给充足。

  ——产业环境明显优化。体制机制充满活力,政策法规体系更加健全,标准体系科学完善,监管机制规范高效,市场主体诚信自律。

  ——产业基础更加坚实。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平方米,群众体育健身和消费意识显著增强,人均体育消费支出明显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5亿,体育公共服务基本覆盖全民。

  二、主要任务

  (一)创新体制机制。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清理不利于体育产业发展的有关规定,取消不合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开放。取消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审批,加快全国综合性和单项体育赛事管理制度改革,公开赛事举办目录,通过市场机制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承办赛事。有关政府部门要积极为各类赛事活动举办提供服务。推行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离,加快推进体育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将适合由体育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体育社会组织承担。

  推进职业体育改革。拓宽职业体育发展渠道,鼓励具备条件的运动项目走职业化道路,支持教练员、运动员职业化发展。完善职业体育的政策制度体系,扩大职业体育社会参与,鼓励发展职业联盟,逐步提高职业体育的成熟度和规范化水平。完善职业体育俱乐部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改进职业联赛决策机制,充分发挥俱乐部的市场主体作用。

  创新体育场馆运营机制。积极推进场馆管理体制改革和运营机制创新,引入和运用现代企业制度,激发场馆活力。推行场馆设计、建设、运营管理一体化模式,将赛事功能需要与赛后综合利用有机结合。鼓励场馆运营管理实体通过品牌输出、管理输出、资本输出等形式实现规模化、专业化运营。增强大型体育场馆复合经营能力,拓展服务领域,延伸配套服务,实现最佳运营效益。

  (二)培育多元主体。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完善政策措施,加快人才、资本等要素流动,优化场馆等资源配置,提升体育产业对社会资本吸引力。培育发展多形式、多层次体育协会和中介组织。加快体育产业行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引导体育用品、体育服务、场馆建筑等行业发展。打造体育贸易展示平台,办好体育用品、体育文化、体育旅游等博览会。

  引导体育企业做强做精。实施品牌战略,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知名企业和国际影响力的自主品牌,支持优势企业、优势品牌和优势项目“走出去”,提升服务贸易规模和水平。扶持体育培训、策划、咨询、经纪、营销等企业发展。鼓励大型健身俱乐部跨区域连锁经营,鼓励大型体育赛事充分进行市场开发,鼓励大型体育用品制造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充分挖掘品牌价值。扶持一批具有市场潜力的中小企业。

  (三)改善产业布局和结构。

  优化产业布局。因地制宜发展体育产业,打造一批符合市场规律、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体育产业基地,建立区域间协同发展机制,形成东、中、西部体育产业良性互动发展格局。壮大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及海峡西岸等体育产业集群。支持中西部地区充分利用江河湖海、山地、沙漠、草原、冰雪等独特的自然资源优势,发展区域特色体育产业。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少数民族特色体育产业。

  改善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体育服务业、体育用品业及相关产业结构,着力提升体育服务业比重。大力培育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中介培训等体育服务业,实施体育服务业精品工程,支持各地打造一大批优秀体育俱乐部、示范场馆和品牌赛事。积极支持体育用品制造业创新发展,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提升传统体育用品的质量水平,提高产品科技含量。

  抓好潜力产业。以足球、篮球、排球三大球为切入点,加快发展普及性广、关注度高、市场空间大的集体项目,推动产业向纵深发展。对发展相对滞后的足球项目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场地设施建设规划,大力推广校园足球和社会足球。以冰雪运动等特色项目为突破口,促进健身休闲项目的普及和提高。制定冰雪运动规划,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建设一批冰雪运动场地,促进冰雪运动繁荣发展,形成新的体育消费热点。

  (四)促进融合发展。

  积极拓展业态。丰富体育产业内容,推动体育与养老服务、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教育培训等融合,促进体育旅游、体育传媒、体育会展、体育广告、体育影视等相关业态的发展。以体育设施为载体,打造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推动体育与住宅、休闲、商业综合开发。

  促进康体结合。加强体育运动指导,推广“运动处方”,发挥体育锻炼在疾病防治以及健康促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大力发展运动医学和康复医学,积极研发运动康复技术,鼓励社会资本开办康体、体质测定和运动康复等各类机构。发挥中医药在运动康复等方面的特色作用,提倡开展健身咨询和调理等服务。

  鼓励交互融通。支持金融、地产、建筑、交通、制造、信息、食品药品等企业开发体育领域产品和服务。鼓励可穿戴式运动设备、运动健身指导技术装备、运动功能饮料、营养保健食品药品等研发制造营销。在有条件的地方制定专项规划,引导发展户外营地、徒步骑行服务站、汽车露营营地、航空飞行营地、船艇码头等设施。

  (五)丰富市场供给。

  完善体育设施。各级政府要结合城镇化发展统筹规划体育设施建设,合理布点布局,重点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中小型体育场馆、公众健身活动中心、户外多功能球场、健身步道等场地设施。盘活存量资源,改造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用于体育健身。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化、多样化的活动场馆和健身设施,政府以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在城市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新建社区的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推进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在乡镇、行政村实现公共体育健身设施100%全覆盖。

  发展健身休闲项目。大力支持发展健身跑、健步走、自行车、水上运动、登山攀岩、射击射箭、马术、航空、极限运动等群众喜闻乐见和有发展空间的项目。鼓励地方根据当地自然、人文资源发展特色体育产业,大力推广武术、龙舟、舞龙舞狮等传统体育项目,扶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发展,鼓励开发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休闲运动项目。

  丰富体育赛事活动。以竞赛表演业为重点,大力发展多层次、多样化的各类体育赛事。推动专业赛事发展,打造一批有吸引力的国际性、区域性品牌赛事。丰富业余体育赛事,在各地区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单位广泛举办各类体育比赛,引导支持体育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举办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加强与国际体育组织等专业机构的交流合作,积极引进国际精品赛事。

  (六)营造健身氛围。

  鼓励日常健身活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等都应实行工间、课间健身制度等,倡导每天健身一小时。鼓励单位为职工健身创造条件。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完善国民体质监测制度,为群众提供体质测试服务,定期发布国民体质监测报告。切实保障中小学体育课课时,鼓励实施学生课外体育活动计划,促进青少年培育体育爱好,掌握一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小时。

  推动场馆设施开放利用。积极推动各级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加快推进企事业单位等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学校体育场馆课余时间要向学生开放,并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安全保障,加快推动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将开放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开。提高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设施使用率。

  加强体育文化宣传。各级各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普及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效果,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培育体育消费观念、养成体育消费习惯。积极支持形式多样的体育题材文艺创作,推广体育文化。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和中华体育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政策措施

  (一)大力吸引社会投资。

  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体育产业领域,建设体育设施,开发体育产品,提供体育服务。进一步拓宽体育产业投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体育产品、服务等企业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和中小企业私募债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基础上积极开发新产品,开拓新业务,增加适合中小微体育企业的信贷品种。支持扩大对外开放,鼓励境外资本投资体育产业。推广和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体育产业发展。政府引导,设立由社会资本筹资的体育产业投资基金。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体育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给予项目补助、贷款贴息和奖励。鼓励保险公司围绕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户外运动等需求推出多样化保险产品。

  (二)完善健身消费政策。

  各级政府要将全民健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保持与国民经济增长相适应。要加大投入,安排投资支持体育设施建设。要安排一定比例体育彩票公益金等财政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积极支持群众健身消费,鼓励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引导经营主体提供公益性群众体育健身服务。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学校、个人购买运动伤害类保险。进一步研究鼓励群众健身消费的优惠政策。

  (三)完善税费价格政策。

  充分考虑体育产业特点,将体育服务、用品制造等内容及其支撑技术纳入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对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体育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提供体育服务的社会组织,经认定取得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资格的,依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体育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支出,符合税法规定的可在税前扣除。落实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创意和设计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落实企业从事文化体育业按3%的税率计征营业税。鼓励企业捐赠体育服装、器材装备,支持贫困和农村地区体育事业发展,对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条件向体育事业的捐赠,按照相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体育场馆自用的房产和土地,可享受有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体育场馆等健身场所的水、电、气、热价格按不高于一般工业标准执行。

  (四)完善规划布局与土地政策。

  各地要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用地需求。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相关标准规范配套群众健身相关设施,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执行,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凡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无群众健身设施的,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要通过改造等多种方式予以完善。充分利用郊野公园、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及城市空置场所等建设群众体育设施。鼓励基层社区文化体育设施共建共享。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中支持企业、单位利用原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和建设用地兴办体育设施,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非营利性体育设施项目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经营性体育设施项目,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

  (五)完善人才培养和就业政策。

  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设立体育产业专业,重点培养体育经营管理、创意设计、科研、中介等专业人才。鼓励多方投入,开展各类职业教育和培训,加强校企合作,多渠道培养复合型体育产业人才,支持退役运动员接受再就业培训。加强体育产业人才培养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体育产业理论研究,建立体育产业研究智库。完善政府、用人单位和社会互为补充的多层次人才奖励体系,对创意设计、自主研发、经营管理等人才进行奖励和资助。加强创业孵化,研究对创新创业人才的扶持政策。鼓励退役运动员从事体育产业工作。鼓励街道、社区聘用体育专业人才从事群众健身指导工作。

  (六)完善无形资产开发保护和创新驱动政策。

  通过冠名、合作、赞助、广告、特许经营等形式,加强对体育组织、体育场馆、体育赛事和活动名称、标志等无形资产的开发,提升无形资产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加强体育品牌建设,推动体育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开发科技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体育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提升市场竞争力。促进体育衍生品创意和设计开发,推进相关产业发展。充分利用现有科技资源,健全体育产业领域科研平台体系,加强企业研发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建设。支持企业联合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支持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牵头承担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科研项目。完善体育技术成果转化机制,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

  (七)优化市场环境。

  研究建立体育产业资源交易平台,创新市场运行机制,推进赛事举办权、赛事转播权、运动员转会权、无形资产开发等具备交易条件的资源公平、公正、公开流转。按市场原则确立体育赛事转播收益分配机制,促进多方参与主体共同发展。放宽赛事转播权限制,除奥运会、亚运会、世界杯足球赛外的其他国内外各类体育赛事,各电视台可直接购买或转让。加强安保服务管理,完善体育赛事和活动安保服务标准,积极推进安保服务社会化,进一步促进公平竞争,降低赛事和活动成本。

  四、组织实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

各地要将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发展改革、体育等多部门合作的体育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分析体育产业发展情况和问题,研究推进体育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认真落实体育产业发展相关任务要求。选择有特点有代表性的项目和区域,建立联系点机制,跟踪产业发展情况,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

  (二)加强行业管理。

  完善体育产业相关法律法规,加快推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清理和废除不符合改革要求的法规和制度。完善体育及相关产业分类标准和统计制度。建立评价与监测机制,发布体育产业研究报告。大力推进体育产业标准化工作,提高我国体育产业标准化水平。加强体育产业国际合作与交流。充实体育产业工作力量。加强体育组织、体育企业、从业人员的诚信建设,加强赛风赛纪建设。

  (三)加强督查落实。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和配套文件。发展改革委、体育总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落实本意见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分析,重大事项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国务院

  2014年10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