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国高等院校健身气功比赛规程
一、比赛名称
2013年全国高等院校健身气功比赛。
二、时间地点
7月25日至7月30日(25日报到,30日离会),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
三、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
河南省体育局
四、承办单位
河南省健身气功管理中心
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
五、竞赛项目
(一)集体赛项目
1.健身气功·易筋经。
2.健身气功·五禽戏。
3.健身气功·六字诀。
4.健身气功·八段锦。
(二)个人赛项目
1.健身气功·易筋经。
2.健身气功·五禽戏。
3.健身气功·六字诀。
4.健身气功·八段锦。
5.健身气功·易筋经竞赛功法。
6.健身气功·五禽戏竞赛功法。
7.健身气功·六字诀竞赛功法。
8.健身气功·八段锦竞赛功法。
竞赛项目以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编印的教材为技术规范。
六、参加办法
(一)每所院校可组派1支代表队参赛。每支代表队限报领队兼教练员1名,运动员4名(男、女各2名)参赛。参赛人员须为所在高等院校在校学生或65周岁以下的教职员工。
(二)集体赛项目每个代表队限报2项,上场运动员为4名。
(三)个人赛项目每队限报普及功法和竞赛功法各2项,每项限报1名运动员,每名运动员限报1项个人赛项目,且本代表队所报个人赛项目不得重复。个人项目比赛按性别分组。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制定的《健身气功竞赛规则》。
(二)集体赛和个人赛项目的参赛队员上场队形按抽签顺序排为“一”字形。
(三)个人赛竞赛功法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制作的6分钟背景音乐,其他集体赛和个人赛项目均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发行的各功法不带口令提示词的CD伴奏音乐。
八、录取名次
(一)集体赛各项目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其中一等奖录取单项参赛队数的20%,二等奖录取单项参赛队数的40%,三等奖录取单项参赛队数的40%,所有奖项均按四舍五入的方法录取名次;个人赛各项目男、女分别录取前8名。
(二)集体赛各奖项颁发奖杯和证书,个人赛前3名颁发奖牌和证书,4~8名颁发证书。
(三)本次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九、报名报到
(一)各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填写《2013年全国高等院校健身气功比赛报名表》(见附表),于7月5日前传真或邮寄至体育总局气功中心活动培训一部,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huodongbu@sohu.com,参赛项目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和调整。
(二)各代表队自行报到,具体报到事宜另行通知。
十、裁判、仲裁和监督人员
比赛裁判员、竞赛监督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成员由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选派,辅助工作人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一、其他事项
(一)参赛运动员的服装应符合健身气功项目的特点。参加集体赛的运动员着装样式、颜色须统一,参加个人赛的运动员着装样式、颜色不限,鞋为健身运动类鞋,统一佩戴大会发放的竞赛号码布。
(二)参赛代表队往返交通费自理,比赛期间的食宿费由大会组委会承担,超出规定人员或提前报到和逾期离会者所产生的费用自理。
(三)参赛运动员报到时须出示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并上缴复印件1份。
(四)参赛代表队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比赛期间出现伤病等问题,均由各代表队和个人负责。
(五)《2013年全国高等院校健身气功比赛报名表》从中国健身气功协会网站(http://jsqg.sport.org.cn/)下载。
十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天坛东里中区甲14号
体育总局气功中心活动培训一部
邮 编:100061
联 系 人:王 涛 朱 颖
联系电话:(010)67051325
传 真:(010)67051289或67051325
电子邮箱:huodongbu@sohu.com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3年全国高等院校健身气功比赛。
二、时间地点
7月25日至7月30日(25日报到,30日离会),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
三、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
河南省体育局
四、承办单位
河南省健身气功管理中心
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
五、竞赛项目
(一)集体赛项目
1.健身气功·易筋经。
2.健身气功·五禽戏。
3.健身气功·六字诀。
4.健身气功·八段锦。
(二)个人赛项目
1.健身气功·易筋经。
2.健身气功·五禽戏。
3.健身气功·六字诀。
4.健身气功·八段锦。
5.健身气功·易筋经竞赛功法。
6.健身气功·五禽戏竞赛功法。
7.健身气功·六字诀竞赛功法。
8.健身气功·八段锦竞赛功法。
竞赛项目以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编印的教材为技术规范。
六、参加办法
(一)每所院校可组派1支代表队参赛。每支代表队限报领队兼教练员1名,运动员4名(男、女各2名)参赛。参赛人员须为所在高等院校在校学生或65周岁以下的教职员工。
(二)集体赛项目每个代表队限报2项,上场运动员为4名。
(三)个人赛项目每队限报普及功法和竞赛功法各2项,每项限报1名运动员,每名运动员限报1项个人赛项目,且本代表队所报个人赛项目不得重复。个人项目比赛按性别分组。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制定的《健身气功竞赛规则》。
(二)集体赛和个人赛项目的参赛队员上场队形按抽签顺序排为“一”字形。
(三)个人赛竞赛功法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制作的6分钟背景音乐,其他集体赛和个人赛项目均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发行的各功法不带口令提示词的CD伴奏音乐。
八、录取名次
(一)集体赛各项目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其中一等奖录取单项参赛队数的20%,二等奖录取单项参赛队数的40%,三等奖录取单项参赛队数的40%,所有奖项均按四舍五入的方法录取名次;个人赛各项目男、女分别录取前8名。
(二)集体赛各奖项颁发奖杯和证书,个人赛前3名颁发奖牌和证书,4~8名颁发证书。
(三)本次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九、报名报到
(一)各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填写《2013年全国高等院校健身气功比赛报名表》(见附表),于7月5日前传真或邮寄至体育总局气功中心活动培训一部,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huodongbu@sohu.com,参赛项目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和调整。
(二)各代表队自行报到,具体报到事宜另行通知。
十、裁判、仲裁和监督人员
比赛裁判员、竞赛监督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成员由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选派,辅助工作人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一、其他事项
(一)参赛运动员的服装应符合健身气功项目的特点。参加集体赛的运动员着装样式、颜色须统一,参加个人赛的运动员着装样式、颜色不限,鞋为健身运动类鞋,统一佩戴大会发放的竞赛号码布。
(二)参赛代表队往返交通费自理,比赛期间的食宿费由大会组委会承担,超出规定人员或提前报到和逾期离会者所产生的费用自理。
(三)参赛运动员报到时须出示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并上缴复印件1份。
(四)参赛代表队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比赛期间出现伤病等问题,均由各代表队和个人负责。
(五)《2013年全国高等院校健身气功比赛报名表》从中国健身气功协会网站(http://jsqg.sport.org.cn/)下载。
十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天坛东里中区甲14号
体育总局气功中心活动培训一部
邮 编:100061
联 系 人:王 涛 朱 颖
联系电话:(010)67051325
传 真:(010)67051289或67051325
电子邮箱:huodongbu@sohu.com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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